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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九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(服务)认定申报及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

关于开展第九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(服务)认定申报及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,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,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,根据《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(服务)认定管理办法》(京科发〔2023〕XX号)相关规定,现组织开展第九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(服务)(以下简称“新技术新产品”)的认定申报工作,并同步启动技术推广服务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目的意义

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(服务)认定是本市支持企业创新、鼓励新技术应用、推广优质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政策工具。通过认定,旨在表彰和推广技术先进、产权明晰、质量可靠、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创新成果,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,促进创新产品(服务)的市场化、规模化应用,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。本次工作将认定与推广相结合,着力打通从技术研发到市场应用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二、 申报条件

申请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(服务)应属于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精尖产业领域,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
  1. 技术先进性:产品(服务)的核心技术应具有创新性,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。
  2. 产权明晰性:申请单位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,无权属纠纷。
  3. 质量可靠性:产品(服务)质量符合国家、行业或地方相关标准,或经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。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,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书。
  4. 市场前景:产品(服务)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,或能够替代进口、提升社会效益。
  5. 符合环保要求:生产过程及产品本身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节能、环保、安全要求。

三、 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

  1. 网上填报:申报单位须登录“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(服务)认定管理服务平台”(网址:XXXX),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《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(服务)认定申请书》及相关附件材料。
  • 系统开放时间:XXXX年XX月XX日9:00至XXXX年XX月XX日17:00。
  1. 材料报送:完成网上提交后,申报单位需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(一式两份)报送至指定受理点。
  •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:XXXX年XX月XX日17:00(以送达时间为准)。
  1. 评审认定:市科委、中关村管委会会同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经济信息化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并进行现场核查(如需)。
  2. 公示发布:通过评审的名单将在官方平台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正式发布第九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(服务)名单,并颁发证书。

四、 技术推广服务支持

为促进认定成果的转化与应用,本次工作将强化技术推广环节:

  1. 搭建推广平台:依托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、中关村展示中心等载体,组织开展专题展览、推介会、供需对接会等活动。
  2. 纳入采购推荐目录: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(服务)将优先推荐纳入本市各级政府采购和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目录。
  3. 加强宣传报道:通过主流媒体、行业媒体及官方新媒体矩阵,对优秀的新技术新产品(服务)进行专题宣传报道。
  4. 对接应用场景:积极为认定产品(服务)对接城市治理、产业发展、民生服务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场景。
  5. 拓展市场渠道: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外知名展会、论坛,拓展市场渠道,提升品牌知名度。

五、 联系方式与材料受理

- 政策咨询: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、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高新技术处
联系电话:010-XXXXXXX

-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:联系电话:010-XXXXXXX
-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:北京市XXXX区XXXX路XX号(具体地址请关注平台通知)
联系电话:010-XXXXXXX

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积极申报。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创新性强、市场潜力大的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踊跃参与,共同为提升首都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贡献力量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1.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(服务)认定申请书(模板)

  1. 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

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
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
XXXX年XX月XX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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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16:49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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